采购公告
根据湖北省财政厅政府采购管理处下达的鄂财采认[2017]-01610号政府采购确认书的要求,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受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的委托,对“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学校房屋外墙及窗户改造工程”进行公开招标。
一、项目概况:
1. 项目名称:武汉民政职业学院学校房屋外墙及窗户改造工程
2. 项目编号:DZ-ZB2017-15
3. 采购编号:鄂财采认[2017]-01610号
4. 资金来源:财政拨款
5. 采购预算:本项目控制价为76万元。
(供应商最终投标报价超过本项目控制价金额的,其该投标为无效报价)
6. 采购内容:外墙及窗户改造工程等,具体内容详见本项目图纸和工程量清单。
二、资格要求:
(一)供应商必须符合《政府采购法》第二十二条规定的条件;
(二)特定资格要求:
1.供应商应具备建设行政主管部门颁发的建筑装饰装修工程专业承包贰级及以上资质;
2.供应商须具有建设主管部门颁发《安全生产许可证》;
3.供应商须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其中,供应商拟派项目经理须具备建筑工程专业二级及以上注册建造师执业资格,具备有效的安全生产考核合格证书(B证),且未担任其他在施工建设工程项目的项目经理;
4.供应商所派项目经理、技术负责人、五大员上岗证、职称证、身份证及劳动合同、人员社会保障卡;
5.类似工程业绩(2014年4月1日-至今)中标通知书及合同。
6.本项目不接受联合体投标。
7.供应商须是未被责令停业的或被暂停或取消参与政府采购资格的或财产被接管或冻结的或存在财政部门认定的其他重大违法记录。(系指供应商在中国政府采购网“政府采购严重违法失信行为信息记录”系统中存在“禁止参加政府采购活动”记录的)
三、采购文件的获取
1、采购文件获取时间:自2017年 4月5日起至2017年4月11日止,每天9:00 -17:00时(节假日除外)。
2、采购文件获取地址: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北港工业园文治街16号)售价人民币300元/本(售后不退)。
3、供应商报名须携带资料:供应商代表(须是拟派本项目的项目经理)须携带法人委托书一次性提交“二、采购资格要求”的证明材料的原件及加盖公章装订成册的复印件一套前来报名(复印件需加盖公司公章)。未按“采购资格要求”的内容提供资料的、原件与复印件内容不一致的、无有效法人身份证明或无有效授权委托书的采购人将拒绝投标人报名。
四、响应文件送达地点及投标截止时间
送达地点: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北港工业园文治街16号)
截止时间:2017年4月27日10时 00 分(截止时间即为报价时间,逾期送达的报价文件恕不接受。)
五、开标会开始时间及地址
时间:2017年4月27日10 时 00 分(北京时间)
地点: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武汉市洪山区北港工业园文治街16号开标室)
六、发布公告媒介
本次采购公告在本次招标公告在《湖北省政府采购网》、《中国采购与招标网》上同时发布。
七、招标监督
本次招标项目由武汉民政职业学院纪委、监察处全程监督。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武汉民政职业学院
联系人: 赵老师
联系电话:13986209066
采购代理机构:鼎正工程咨询股份有限公司
联系人: 陈工
联系电话:13545200999
地 址:武汉市洪山区北港工业园文治街16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