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月8日,国新办发布会上,国家加力推出一揽子增量政策,推动经济持续回升向好。
10月12日,财政部介绍拟一次性增加较大规模债务限额置换地方政府存量隐性债务,并用好专项债券支持收购土地储备和存量商品房用作各地的保障性住房,研究扩大专项债券投向领域和用作资本金范围,健全管理机制。
11月8日,十四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审议通过近年来力度最大的化债举措:增加地方政府债务限额6万亿元,用于置换存量隐性债务,为地方政府腾出空间更好发展经济、保障民生。据财政部部长蓝佛安介绍,从2024年开始,连续五年每年从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券中安排8000亿元,补充政府性基金财力,专门用于化债,累计可置换隐性债务4万亿元。再加上这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6万亿元债务限额,直接增加地方化债资源10万亿元。同时也明确,2029年及以后年度到期的棚户区改造隐性债务2万亿元,仍按原合同偿还。
11月11日,自然资源部发布《关于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的通知》(自然资发[2024]242号),要求各地积极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加大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力度,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自然资源部:运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收回收购存量闲置土地。
截至10月30日,今年以来新增专项债已发行38964.76亿元,按照今年新增地方政府专项债务限额3.9万亿元计算,发行进度超过99.9%。2025年专项债将增量扩容,扩大专项债支持范围和资本金领域,实行专项债券投向领域负面清单管理,开展专项债项目审核自主权试点,实施续建项目绿色通道等。
随着以上财政政策组合拳实施,2025年专项债将迎来新的机遇和挑战。2025年地方政府专项债券提前批预计将在11月10日-15日开始申报工作,现整理了2025年专项债券最新变化、申报流程和常见问题,仅供参考:
第1章 2025年专项债——新变化
一、专项债支持范围变化,新增范围
1、支持收购存量商品房。
2、支持盘活存量闲置土地。
3、支持前瞻性、战略性新兴产业基础设施。
4、扩大用作资本金的领域、规模和比例。
相关具体政策还未出,但2024年5月1日施行的《基础设施和公用事业特许经营管理办法》第二十二条对特许经营项目使用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用做项目资本金首次开了“口子”,规定: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的,应当按照国家关于资本金管理的规定和专项债券有关规定执行。此规定平息了之前关于地方政府专项债券资金能否用于特许经营项目的纷争。
5、支持有收益的老旧街区(老旧厂区)改造等城市更新项目。
上述新的支持范围,可以作为新的储备项目。
二、支持导向的变化
1、加强对经济大省专项债券支持力度,额度分配向项目准备充分、投资效率较高的地区倾斜,支持经济大省重大项目建设。
2、合理安排其他地区专项债券额度,推动在建项目续建完工和国家重大战略项目落地实施。3、专项债券支持导向的变化,对非经济大省争取专项债券资金提出了挑战,对项目储备提出更高要求,地方政府应积极适应专项债券管理机制的变化,紧紧抓住和使用好在建项目“绿色通道”,推动项目谋划储备。
第2章 2025年专项债——申报要求
一、及时入库
各县区发展改革部门要会同行业主管部门加强项目把关,抓紧梳理入库项目,坚持常态化入库储备。要注意的是,确定好项目后应及时在项目入库前5天左右和市级相关部门沟通报备。
二、手续完整
对经审核纳入省项目储备库的项目,特别是只批复建议书或可行性研究报告的项目,要抓紧落实其他各项建设条件,及时更新上传项目前期手续办理情况等相关信息,尽快完成初步设计批复手续,并取得施工许可证、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证或建设用地规划许可证“三证”之一,做到随时可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申报2025年提前批准备项目。
三、其他要求
未纳入省项目储备库、未取得省项目储备库编码的项目,原则上不能通过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申报国家准备项目。地方政府债务风险等级为高风险地区原则上暂停申报新建专项债券项目入库。已经用专项债券投资建设标准化厂房利用率较低的开发区,审慎申报此类项目入库。
第3章 2025年专项债——申报流程
一、申报流程
1、项目筛选
作为储备项目,由财政先进行一轮筛选
所需资料清单:项目初步策划方案或项目建议书及批复
(1)项目是否属于2025年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
(2)优先支持纳入国家和地方“十四五”规划的项目,优先支持省和市级重点项目,积极发挥专项债券对重大公益性项目的支撑作用;
(3)项目收益覆盖融资本息倍数低于1.3即视为不具备发债条件;
(4)项目申报主体必须为政府及其部门(含具有行政职能的管委会)、行政事业单位、国有企业。
2、前期调研
项目单位对拟申报项目开展前期调研工作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
所需资料清单: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及批复
3、项目申报
地方政府一般在每年10月或11月底前,发出对当年增补的项目资金需求和次年新增专项债券项目资金需求的通知,经省级人民政府同意后,省级财政、发展改革部门要分别于前按要求通过政府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报送财政部、国家发展改革委,并确保信息填报准确无误、相互衔接。
企业将申报项目意向及计划书提交本级财政主管部门审阅,本级财政部门按照相关政策和规范性文件,结合政府实际资金需求,遴选符合要求的项目,其中有立项、可研及批复、土地预审、规划选址、节能报告、环评报告、“四证一书”等要件的项目优先考虑。
所需资料:一案两书
一案两书,在“政府债券全生命周期管理系统”上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一案两书;并协助发改部门在“国家重大建设项目库”填报项目信息。
4、方案编制
结合专项债券相关管理规定及债券市场要求,项目业主单位自行或者聘请专业第三方机构编制专项债券《实施方案》,对债券发行可行性进行充分论证。
所需资料:实施方案
5、项目审核
先由各级主管部门对上报的项目进行初审,再由财政厅组织专家组进行专家评审。方案编制完成后,须将方案提请会计师事务所及律师事务所等合法专业机构对实施方案的合法、合理、合规性开展专业评估,出具项目《实施方案》《财务评估报告》及《法律意见书》。
所需资料清单:实施方案、财务评估咨询报告、法律意见书
审核要点:包含项目属性、项目领域、项目立项或可研批复情况、项目成熟度、项目负面清单情况、方案编制的完整性、建设投资测算、项目资本金的落实情况、债券发行规模、债券期限与项目经营期限匹配情况、还款来源、收入测算、成本测算、项目收益对债券本息的覆盖情况、组合融资情况、其他情况等。各省财政厅对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核,项目达到开工条件后正式发行。
6、债券发行
在已制定的各省市的专项债额度之下,由财政厅提出全年度项目专项债券发行方案(或计划)。由各级省财政部门按发行计划,请债券发行机构,安排发行专项债,专项债发行后,各级财政部门应按要求主动披露项目专项债券相关信息,包括发行信息、发行结果、付息信息、兑付信息、定期信息、重大事项信息等。
二、专项债申报过程中必须提供的资料清单
第4章 2025年专项债——重点关注问题
一、项目是否符合投向领域规定
包括投向领域选择不准确、建设内容和规模填写过于简略或不够量化、建设内容与选择的投向领城不对应、项目属于投向领域禁止类项目清单等。
二、项目是否符合资本金管理要求
包括项目资本金小于最低资本金比例要求、在政策范围之外将专项债券用作项目资本金等。
三、项目是否符合前期工作要求
包括未办理可研审批或者核准、备案手续,审批、核准、备案文号填写不规范,拟开工时问不符合要求等。
四、项目是否符合国家规划、行业政策等
包括不符合相关规划和生产力布局、不符合行业政策要求、投资规模和申报的建设内容明显不匹配等。
五、项目是否符合公益性、收益性要求
包括可完全市场化运作、没有与投向领域相对应的项目收益等。
第5章 2025年专项债——支持领域
鼎正一直致力于为地方政府专项债发行提供一站式咨询服务,已协助多地政府成功申报专项债项目,有着丰富的专项债咨询、债券项目储备申报发行的实践操作经验。在专项债课题研究方面,我们拥有一支地方专项债咨询专业团队,持续为行业输出丰厚的专项债知识成果。未来,鼎正将发挥专业特长,为各地方政府提供“伴随式”专项债申报服务,争取为地方政府高质量发展贡献才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