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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各省、自治区住房城乡建设厅,直辖市建委(规划委、建交委),新疆生产建设兵团建设局:

  为进一步贯彻《建设工程质量管理条例》和《建设工程勘察设计管理条例》,确保市政公用工程设计质量,我部组织中国勘察设计协会市政工程设计分会、北京市市政工程设计研究总院等单位牵头编制了《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施行。原《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同时废止。


                        中华人民共和国住房和城乡建设部
                        
2013年4月10日


1.《市政公用工程设计文件编制深度规定》(2013年版)


上一条: 交通运输部关于发布《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投资估算编制办法》《公路工程建设项目概算预算编制办法》及《公路工程估算指标》《公路工程概算定额》《公路工程预算定额》《公路工程机械台班费用定额》的公告(第86号)
下一条: 关于印发公路建设项目可行性研究报告编制办法的通知(交规划发【2010】178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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