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申报专项债项目的具体要求
(一)项目符合上表1中的支持领域;
(二)项目是有一定收益的公益性、公共服务类建设项目;
(三)项目应当能够产生持续稳定的现金流,且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现金净流入应当能够覆盖专项债券还本付息(1.2倍);
(四)项目经济社会效益比较明显,群众期盼、较为紧迫的民生项目;
(五)优先安排在建项目,优先安排纳入相关规划的国家重大战略任务项目。
三、负面清单(不得申报的情形)
(一)不属于公共服务领域,不具有公益属性或项目属于市场能有效配置资源的完全竞争市场范畴,或超出政府投资范围的项目;
(二)不符合债券资金投入使用方向。如:法律法规禁止的项目、楼堂馆所建设、“形象工程”、“政绩工程”等中央明令禁止的项目;作为政府投资基金、产业投资基金等各类股权基金;
(三)属于经常性支出的项目。如:不符合资本化条件的日常维修支出、人员工资、社保以及项目运营费用、缴纳税费、偿还债券利息等日常开支;
(四)已办理竣工决算的项目;
(五)不能产生持续稳定现金流入,或现金流入不能反映为政府性基金收入或专项收入的项目;
(六)考虑财政补贴等因素后,债券存续期内收益覆盖债券本息倍数低于1.2倍的项目;
(七)项目资产或收益权存在抵质押情况的项目;
(八)项目实施主体不符合政策要求的项目。
四、申报流程
(一)项目筛选及论证(申报需求,入基础库)
1、项目是否属于新增专项债券资金投向领域;
2、项目是否存在负面清单所列举的情况;
3、项目收入的预测是否完整、合理、准确,其产生是否具有可实现性和可持续性;
4、债券存续期内收益覆盖债券本息倍数是否低于1.2倍,初步确定发债金额;
5、筛选论证通过并取得“投资项目在线审批监管平台”的项目代码后,在“新增政府债券综合平台”进行专项债需求申报;
6、需求申报审核通过并完成项目建议书编制,取得项目建议书批复后项目入基础库。
(二)项目初审(完成基础资料,入储备库)
1、编制项目可行性报告,获取可行性研究报告批复,其中可行性研究报告中“财务分析”一节应满足专项债券对项目收入成本测算的严格要求;
2、填写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初审表,在“新增政府债券综合平台”上填报项目相关信息,并上传项目建议书及其批复、可行性研究报告及其批复、地方政府专项债券项目初审表;
3、在项目可研批复后,编制“一案两书”,并上传至政府债券综合平台。“一案两书”指实施方案、财务评估咨询报告、法律意见书。其中实施方案由项目单位编制,财务评估咨询报告由会计师事务所编制,法律意见书由律师事务所编制。
(三)项目发行审核(资料审核通过,进入发行库,待发行)
1、省财政厅对发行文件进行审核,着重对《可研报告》与《实施方案》进行审核,审核要点如下:
(1)项目属性;
(2)项目领域;
(3)项目立项或可研批复情况;
(4)项目成熟度;
(5)项目负面清单情况;
(6)方案编制的完整性;
(7)建设投资测算;
(8)项目资本金的落实情况;
(9)债券发行规模;
(10)债券期限与项目经营期限相匹配;
(11)还款来源;
(12)收入测算;
(13)成本测算;
(14)项目收益对债券本息的覆盖情况;
(15)组合融资情况;
(16)其他问题。
2、省财政厅对项目的审批程序进行审核,项目达到开工条件后,由省财政厅统筹发行。
🔻表2 审批程序审核事项清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