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大管理”要一起上 | 公路项目迎来过程结算
为深入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工程建设领域全面推进过程结算的决策部署,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了《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指导意见》(粤交基〔2022〕488号)(以下简称“《指导意见》”)。《指导意见》进一步规范公路建设项目参建各方行为,为推进公路建设项目管理工作高质量发展提供了重要指导依据。本文由中量咨询生产力促进中心分析撰稿。
近日,广东省交通运输厅发布《广东省公路建设项目过程结算工作指导意见》(粤交基〔2022〕488号),《指导意见》于2022年12月1日开始施行,为推进我省公路建设项目实施过程结算指明路线,对切实解决公路建设项目结算滞后问题,改善“两拖”现象具有重要意义。
过程结算首次提出于2014年住建部《关于进一步推进工程造价管理改革的指导意见》(建标[2014]142号)。2016和2017年,国家进一步从治理农民工工资拖欠、改善造价监管角度推行过程结算。随后,各地方主管部门也逐步落实国家政策,出台有关指导文件。
1.《指导意见》的重点内容
《指导意见》不仅从宏观层面提出过程结算的重要意义和工作原则,更从实操角度出发,对过程结算的责任分工、工作准备、工作开展等实施细节进行指导,并附四份相关表格,可谓“干货满满”。笔者深入研读《指导意见》,归纳提炼出其中四大重点。以往各省市主管部门出台的过程结算政策文件,对过程结算文件的法律效力认定存在一些差异。如,《广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关于房屋建筑和市政基础设施工程施工过程结算的若干指导意见》提出“已签发的施工过程结算支付证书有错漏或重复的,应在当期的过程结算或竣工结算中补充修正内容”。而《指导意见》则提出“经签署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是最终结算文件和竣工决算文件的组成部分,具有合同法律效力,最终结算时不需对已确认的分项过程结算重新办理确认”。前者(房建市政项目)表述可以解读为:已签发的过程结算资料,仍有可能在竣工结算时被修改或补充。后者(公路项目)表述可理解为:经确认的过程结算文件在法律上是有效的,一般不可再更改。显然,后者更强调与认可过程结算文件的法律效力。《指导意见》对过程结算工作的开展提出了明确的时间要求。首先对于过程结算的工作节点,要求“施工工期超过1年的合同段原则上以每半年或1年为过程结算时间节点”;对于过程结算的上报节点,要求“建设单位每年2月份前将去年的过程结算工作开展情况报送上级管理部门”;对于过程结算的工作效率,要求“原则上3个月内完成过程结算文件的编制、审核、签认工作”。上述内容,充分体现了过程结算的“同步推进、应结尽结”原则,对施工、建设单位有效和高效开展过程结算工作有重要意义。《指导意见》从实践出发,对公路项目的过程结算工作流程作出了较为详细且清晰的指引,流程可概括为:建立三级清单体系、划分过程结算单元、确定过程结算范围、制定过程结算计划、完工工程量测量、计价计费、形成过程结算文件、办理结算支付及工作评价。《指导意见》还提供了《公路建设项目建筑安装工程的过程结算单元划分表》、《分项清单基础数据表》、《计量报表》、《过程结算问题记录表》等四份标准表格,指导过程结算文件编制,帮助提高过程结算文件的规范性和完善性。《指导意见》提出对过程结算工作按完工结算率(完工结算率=已完成结算金额/应完成结算金额)以好、中、差三个等级开展评价,同时指出过程结算工作将纳入各级交通运输主管部门的建设项目管理考核范围、纳入省公路从业单位信用评价管理,鼓励建设单位及上级单位将其纳入劳动竞赛、优质优价考核。《指导意见》通过指导建立多方评价机制,激励促进各参建方积极开展或配合开展过程结算工作,有助于提高过程结算工作质量与效率。
2.过程结算的工作要点
随着《指导意见》的发布,公路项目的建设单位和施工单位即将面临由竣工结算工作模式到过程结算工作模式的转变,若是缺乏相关理论和实操经验,难免在实施初期不知所措。笔者以《指导意见》为基础,结合过程结算相关理论与实践经验,总结出以下四个过程结算的工作要点,以供参考。
1、合同管理
过程结算的执行基于合同条款,因此,贯穿合同签订与执行的合同管理工作是过程结算的要点之一。在合同制定时,双方应在专用条款中明确过程结算阶段的节点、程序、签证资料要求、验收要求、过程结算结果效力、风险范围、支付比例及时限、资金监管、尾款支付条件、逾期处理、各方职责和承诺等内容,为执行过程建立完善的约束条件。在执行过程结算时,双方应秉承契约精神,遵照合同执行。如因合同未约定或约定不明事项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签订相应补充条款,填补漏洞,避免后续阶段的过程结算反复出现争议。
2、界面管理
过程结算节点划分是影响过程结算可操作性的关键,因此,与结算节点息息相关的界面管理也是过程结算的要点之一。为避免过程结算时重复或遗漏工程量,在项目开工前,应以便于工程计量、质量验收、进度管理、安全考核、界面清晰为主要原则,根据工程特征、施工工期、关键施工节点和双方实际需求划分施工界面,宜按形象进度节点或里程碑事件划分。施工界面不宜过多过细,避免增加过多结算工作量和造成界面混乱。质量验收及过程结算节点应与施工界面紧密衔接,减少拖延滞后,避免结算工作的混乱。面对大型复杂项目,还可以借助BIM咨询辅助进行界面划分和工程量计算,提高过程结算效率。
3、资料管理
完善的工程资料是进行过程结算的必备条件,资料管理水平直接影响过程结算的效率与准确性。在施工过程中,应及时归集整理相关技术经济资料,不仅包括施工图纸、测量资料、工程签证、工程指令、会议纪要等现场资料,还包括可作为结算依据的有关法规、工程计价标准、办法、信息价、物价指数等官方资料。现场宜指派专人实时跟踪资料签署进度和核签署意见,若签署不规范或不及时,应及时与相关人员进行沟通进行更正或加快。若现场资料出现争议,应及时举证或召开沟通会协商解决,避免签证不及时影响过程结算。过程结算时如因资料缺漏产生争议,应及时协商按实际情况补签资料,无法协商一致时可留至竣工结算时处理,避免个别资料缺漏对过程结算造成较大延误。除此以外,合理运用信息化技术和BIM技术也是强化资料管理的有效途径。
4、变更管理
工程变更往往带来工程量与价的变化,从而影响造价,因此,变更管理也是影响过程结算准确性和时效性的重要因素。合同双方首先应在合同条款的变更章节制定与过程结算工作相关的条款。在执行过程中,合同双方应及时固定变更成果并以书面形式确认,形成变更签证。此外,合同双方还应及时办理变更立项与审批,保证变更与过程结算同期办理,从而确保过程结算的界面清晰,结果准确。
过程结算有助于解决传统竣工结算容易产生的结算争议、审计困难、拖欠工程款和农民工工资等问题,有利于降低施工方的资金压力,提高建设单位的投资控制精度,促进甲乙双方强化项目管理水平。因此,推行过程结算是我国建筑业健康发展的必然需求,近年来不断出台的有关政策也印证了这一点。
为了更好应对结算方式的改变,工程甲乙方应及时学习有关政策,培养复合型人才,开展过程结算实践,积累经验做法。同时还可以引入第三方咨询,提供全过程工程咨询、全过程造价管理、BIM咨询等服务,帮助提高过程结算工作水平。